嘉兴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即可提取:
购买商品房、二手房、经济适用房、拆迁安置房、房改房;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离休、退休的;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,嘉兴城镇户口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;外来务工人员或嘉兴(县、市、区)非城镇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出国、出境定居的;
户口迁出嘉兴市区的;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;以上情况可联系提取:17625886772(微信同号)
更新于:2023/04